携带手机进场考试,无论主观上是否故意、不论是否使用,都不是一般的违纪啦。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33号令)规定:考生在考试中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,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。
对考试作弊的处理: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、各阶段成绩无效小招提示:一旦在考试中使用手机,后果将会更加严重!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,向考场外发送、传递试题信息,组织团伙作弊,替考等,就是严重作弊行为!
对严重作弊行为的处理:除上述处理外,同时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;情节特别严重的,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。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。